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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律师l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主任l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l 天津律师协会会员l 中国政法大学l 11年执业经验李鹏律师合同债务团队简介:李鹏律师合同债... 详细>>
律师姓名:李鹏律师
手机号码:13114822057
执业证号:11201201010899843
执业律所: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河川大厦A座15层
该案件由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合同律师团队专业律师代理。
具体裁判文书参考: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c734a2d698074077a827a974013a052a
案情经过及结果:
再审申请人孙某华因与被申请人苏某香、一审第三人天津开发区万业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津02民终71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
本院审查过程中,再审申请人孙某华于2018年7月16日以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就本案已无其他争议为由,向本院请求撤回再审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孙某华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最终判决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孙某华撤回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