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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律师l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主任l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l 天津律师协会会员l 中国政法大学l 11年执业经验李鹏律师合同债务团队简介:李鹏律师合同债... 详细>>
律师姓名:李鹏律师
手机号码:13114822057
执业证号:11201201010899843
执业律所: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河川大厦A座15层
一、公司股东变更后债务承担什么责任吗
通常情况下,股东变更不会对公司债务的承担造成影响,公司需要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是否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一般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